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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#
发表于 2010-11-21 09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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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磊利 于 2010-11-21 14:06 编辑
基本上是好的,但要尊重客户,客户是我们的上帝。第八条有误(有藐视客户的嫌疑,既然是不值钱的东西,那还有什么修头),十二条不妥:只能说同等对待(这样写明显是跟我们的公仆过不去)。不能放在显眼的位子,对付的只是一部分不讲道理的人,绝大多数客户还是明白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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