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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#
发表于 2010-10-10 08:25
| 只看该作者
用户送修的东西,都要开具“取机单”,一式三份,凭单取机,这样就避免了很多无中生有的事。同时要在单子上注明,超过三个月不取(已修复),每天收取1元保管费。一年不取,自动作废,店主可自行处置该电器。
最后 ...
yuanmoumou 发表于 2010-10-8 09:44 说的很在理,照这样做,就不存在这个问题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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