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户送修的东西,都要开具“取机单”,一式三份,凭单取机,这样就避免了很多无中生有的事。同时要在单子上注明,超过三个月不取(已修复),每天收取1元保管费。一年不取,自动作废,店主可自行处置该电器。
最后 ...
yuanmoumou 发表于 2010-10-8 09:44
用户送修的东西,都要开具“取机单”,一式三份,凭单取机,这样就避免了很多无中生有的事。同时要在单子上注明,超过三个月不取(已修复),每天收取1元保管费。一年不取,自动作废,店主可自行处置该电器。
最后 ...
yuanmoumou 发表于 2010-10-8 09:44
欢迎光临 『家电维修论坛 163DZ.COM』 (http://2006.163dz.com/bbs/) | Powered by Discuz! 7.0.0 |